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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maggio 出走的梦想![]()
很多次坐在车里,看着初夏的太阳斜斜地照进来,都恨不得马上买了票北上或者南飞。
想起那天独自行走的深夜,戴着耳机观察路上极少的行人,他们有的骑车,有的走路,路灯把他们模糊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我猜想,他们要去向哪里,他们在想什么,他们是否觉得孤单。 耳机里放的是Jon&Vangelis的声音,空间感拉得极开,我感觉不到自己。 25 maggio 小索秘史小索?小索是谁?? 嘿嘿嘿~~~某些人这么称呼偶的,汗。。。
首先,很抱歉,用了这样一个略微暧昧的标题。
我不否认有奢望吸引眼球的想法,但否认这想法是龌龊的。 大多人都窥探别人隐私的欲望(我不敢说每个人,因为我要给你一个你被排除在外的错觉,事实上不是D 不记得那是什么样的天(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那是正月一十八号),在没有光环罩在屋顶,也没有出现电闪雷鸣,更没有百鸟衔花来献,只有我家的公鸡尽职的迎来了太阳和我:在那个黎明,我来了! 在我后来的人生路,我也一直平凡,虽然小学开始就从不做家庭作业,企图引起那些有慧眼的小女孩的注意,但这除了在我领奖状时,颁奖老师给我的不情愿眼神外,一无所获!!
还将继续吗?答案是肯定了。 我一定会等下去的。
![]() 22 maggio 谁是前世埋我的人![]() 有一则佛教故事。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
书生受此打击, 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 看一眼,摇摇头, 走了。又路过一人, 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 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 挖个坑, 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 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
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 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书生大悟。
前世,究竟是谁埋的你? ![]() 人们从奈何桥上匆匆走过。
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口渴的人心急的喝了。 我从奈何桥上走过。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不,不不,我不喝,我宁愿在忘川河边忍受水淹火炙的磨折,我也一定要记得,前世,是谁埋的我。
![]() 19 maggio 胡扎扎![]() 人之须发,受之于父母。胡须,更是男人的标志,用生理学的话说,叫做第二性征。如果一个男孩子长到十八岁以上,唇边还无须的话,不仅他自己惴惴不安,周围亲近之人也要替他暗暗着急:这孩子,是不是发育出了问题?我曾记得,读高宗的时候,在校寄宿。有个别年龄稍大,发育较早的男生(尤其是“飞龙哥”,嘿嘿嘿),每天清早起来,用一把电动剃须刀刮胡须,一阵“滋滋”作响之后,唇边光溜无比。这时,有好玩的学弟想要一试,却无端招来调侃和嘲笑:“你小子,也长得出胡须吗?”言下之意是,长胡须是男人的专利,你还不是男人,因此长不出胡须,用不着剃须刀。说话者面露得意之色,虽是玩笑之语,然听者顿觉羞愧,于是就盼望快快长出胡须,以印证自己属于正常男人之列。少年心态,竟可笑至此。
![]() 我现在对刮胡须已习以为常,但第一次剃须印象却颇深。时间是在临出国的一个奇妙的早上。父亲乘我睡得还稀里糊涂的时候,把我拖起来,说:“该好好刮刮了”。话音刚落,电动剃须刀和手动剃须刀就递了过来。记得那时,突然浑身一冷,脑门上一滴冷汗就忽悠忽悠的下来了。那时,因为胡须此前未曾剃过,虽黑而稠密,但尚且柔软,须先用剪刀煎去一截,然后方能用电动剃须刀进一步施工,因为胡须软,电动剃须刀不大受力,所以不能完全剃去,留下的便参差不齐,更有碍美观。不得已,用手动刮须刀扫荡剩余生命力顽强者,由于万事开头难,剃须手法甚不娴熟,也不懂基本的程序,因此把下巴刮开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所以记忆犹为深刻。最近整理回望那时的照片,虽勉强留些胡须,也仍觉得面目有稚气未脱之嫌,惨不忍睹。。。 ![]() 最近感觉体内的荷尔蒙分泌有趋强之势,尤其是在熬夜之后,胡须更是痴长,一日不刮胡须,虽不至于面目全非,但配合额上与眼角新增的皱纹,竟也现出了些许的老态。真不敢想象自己到了30岁之后,会是什么模样。因此,每日清早,如要出门必定要对着镜子仔细地刮了胡须,直到下巴铁青,寸草不生,藉此,看是否留得住那一点点青春的尾巴,悲哀。。。 ![]() 17 maggio 口音,吴侬软语![]() 无锡人和苏州人能互相听懂各自家的话,而且都兼通上海话。上海人对无锡话却一知半解。所谓吴侬软语,当年也怕令各朝代礼部教官话的大人们挠头不已。不过依照韦小宝大人的见解,西施是浙江诸暨人,说话便不如苏州的陈圆圆好听。韦大人家居扬州,江北话怕和陈圆圆不是近亲,倒和另一位流氓大亨刘邦可以套套瓷。然而扬州说书茶馆,名闻天下,不输苏州评弹。可见只是风土不同,各有所长。
![]() 改革开放初期,广东俨然裂土而立,自成一家。广东以北,咸称北佬。广东话电影席卷天下。北方的相声小品演员们憋不住了,没事创作些段子,在CCTV春节晚会上播放。里头的广东人大多腰缠万贯,手提大哥大,满口豆腐渣工程的广东话,以为笑乐。当时有名如洛桑学艺,梁左写相声段子,也不免此道。现在想起来,怕操北方语系的诸位大人,心里有些鄙夷南蛮吧。
![]() 其实普通话的优势地位,怕是从小就有印象了。以我而言,打上小学开始,学校老师就不以吴侬软语为荣,号召大家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看电视,听广播,无不是一口豁亮标准的普通话,包括“为革命保护视力眼保健操开始”这样声音火炽的节目。以前井蛙,以为普通话就是天安门前红旗下诸家皇城大老们的日常调调,心里还琢磨着老舍的句子怎么会那么像老式留声机式的悠扬和爱转圈儿。后来到真正接触了北京人,才知道老舍句子之醇厚,把握之细腻。这样一推起来,普通话就成了个怪胎。比吴侬软语少了纤秀绵密,被京片子又欠了润厚诙谐。比起左晋右鲁的方言来,又缺了古朴。从那时起心里嘀咕,觉得普通话就和无公害无污染无色无味的橡胶一样。拿来做高科技产物固然不错,但用来盛饭汤茶水这些日常琐碎的,就不及瓷碗杨木碗那么有味道了。
![]() 平日里接触的北方朋友还算多。按一个天津朋友的描述,生于无锡的我,讲的是不知道哪儿的话,什么都像,就是没有江南人士的口音。然而每次回国,好像都要被朋友数落一通我的无锡话发音。都说苏州方言还是女同志说了好听,男同志说了未免过于阴柔一些。我觉得还好。我故去的外婆是我见过的吴侬软语顶级的行家里手,是真正的语言大师。市井方言,浩荡出口,珠玑玉润,无穷匮也。形容吃饭慢则“前三灶吃到后三灶”,形容东西臭则“腾三间”,这些都是我自己按着音穿凿附会的,至于我外婆那些江南切口,很多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找孔夫子东方朔来也考证不出具体怎么写。
![]() 12 maggio To Mom![]()
母鸡抱了鸡崽,老牛生了牛犊,它就时刻处于戒备状态,不让别的生物接近它们的孩子,怕它们的孩子受到伤害,人类的母性把这种疼爱和呵护,发展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母亲自打从把她的孩子从她的身体里带到这个世界来的那天起,她就似乎为他爱,为他生了。
有一幢大楼里失火了,有位浓烟滚滚中的母亲急中生智,快速地扯下窗帘,打成很多结,然后把她的孩子拴在了窗帘上,把孩子从很高的楼层送到地面围观的群众手里,并大声地向人们说:“快!请接住我的孩子!”房梁在瞬间倒塌下来,一片火海之中是母亲满足的笑脸!她的孩子得救了。这个真实的场景一直让我的心灵震撼,是什么让母亲在危难之中有如此敏锐的反映,是伟大崇高,无私的母爱!孩子的生日是母亲的难日,母亲在死亡里含笑闭上了眼睛。当母亲的躯壳随着房屋一同燃烧,她的爱却在天国里,仍然注视着她的孩子! 孩子的生命是她的延续,她的灵魂将在孩子的生命中永存。
世上的爱有很多种,朋友的爱里总免不了势利,斤斤计较,也许一句不谨慎的话会让多年的好朋友分道扬镳,会让多年的友情毁于一旦,甚至男女之爱,有花团锦簇的热闹,也有枯叶凋零的冷清寂寞,有云情雨意千般好,也有一天可能会成为形同陌路的不相干的两个人,惟有这母爱是不同的,母亲似乎会更爱更弱势的那一个孩子,不离不弃,象一团火那样,直到把她自己燃烧成为灰烬都不肯作罢。
俗语说“儿不嫌母丑”,其实它只不过是一个人人都应该懂得和牢记的的道理,“母不嫌儿丑”才是一个原子弹都炸不毁的真理。
有个寓言故事,是说朱庇特通告森林中的所有野兽,承诺一种敕许的奖赏,奖给被认为有最漂亮子孙的野兽。猴子也跟着其他的野兽来了。作为一个得选的候选者,他以一个母亲所有的慈爱,带来一只扁鼻子、没有毛、相貌丑陋的小猴子。在他承献他的儿子时,迎接他的是一阵哄堂大笑。他毅然决然地说:“我不知道朱庇特会不会将奖品颁给我的儿子,但是我知道,至少在我——他母亲的眼里,他是所有动物之中最可爱、最英俊、最漂亮的!”是啊,管你有出息没出息,管你有这个权没那个权,在母亲眼里,你都是最好的,最出色的,最漂亮的,天下独一无二的!
一位女作家写道;“所有的快乐都是短暂的,唯有做母亲的快乐持久至今,如果我要为自己的利益而否认一切,我也不会否认我是你的母亲。你从我体内而来,你一生都会在我心中,他日你长大了,你会属于未来我会属于过去,你会给我更多的满足和快乐,也会更多的伤心和惆怅。孩子,我也相信,你爱我一定不如我爱你一般深,只不过,你是我唯一真正引以为荣的东西,我天生便是要疼爱你,一切都会变,母亲爱儿之心却不会变,我会为你争取一切乃至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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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 maggio The song just sums up how am I feeling right nowMy mind has been running on a loop in the last couple of days – I don’t know what to make of it and I am tired of it.
I love you not because of who you are,but because of who I am when I am with you. To the world you may be one person,but to one person you may be the world.
Just because someone doesn‘t love you the way you want them to,doesn‘t mean they don‘t love you with all they have.
Life is a pure flame,and we live by an invisible sun within us.
And I miss you
Lyrics
Another summer day
Has come and gone away In Paris and Rome But I wanna go home Mmmmmmmm Maybe surrounded by A million people I Still feel alone I just wanna go home Oh I miss you, you know And I’ve been keeping all the letters that I wrote to you Each one a line or two “I’m fine baby, how are you?” Well I would send them but I know that it’s just not enough My words were cold and flat And you deserve more than that Another aeroplane Another sunny place I’m lucky I know But I wanna go home Mmmm, I’ve got to go home Let me go home I’m just too far from where you are I wanna come home And I feel just like I’m living someone else’s life It’s like I just stepped outside When everything was going right And I know just why you could not Come along with me That this is not your dream But you always believed in me Another winter day has come And gone away And even Paris and Rome And I wanna go home Let me go home And I’m surrounded by A million people I Still feel alone Oh, let me go home Oh, I miss you, you know Let me go home I’ve had my run Baby, I’m done I gotta go home Let me go home It will all be all right I’ll be home tonight I’m coming back home 茶![]() 黑幕压下来的时候,心情也随之黯然。
很久了,只喝茶,只喝绿茶。因为绿茶苦涩的滋味总让我把它与生活的苦涩联系在一起,清淡的苦涩,润在无味的口中,慢慢地品味绿茶,就像口味生活。 只是生活并不像品味绿茶那样简单。因此,我们依旧被生活遗弃。生活似乎总是奢侈的,而且是自私的,并且残酷,它从不理会任何人的感受。
这次回来接触了儿时的伙伴们,他们的身上早已见不到昔日时那股锐气,变得世俗。这种世俗的观感并不是指落伍的老套,而是一种看破红尘,一切都无所谓,又无所不谓的生活态度。与之相谋时,让你觉得从未有过的陌生。变了,好像都变了,每个人的面孔都变得成熟了,成熟的有些陌生。是的,一切都变了,一切好像又没有变,该叫什么依旧叫什么。就像杯子中的昏黄液体,茶叶是茶叶,茶水是茶水,互相交融只是却又相互生涩。也许是茶味太浓,要么是水添得太少,还没有互相调匀。我想,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和,彼此会互相融合的。
曾很认真地沏泡一杯绿茶。 茶叶被滚烫的开水浸泡,慢慢地疏展,直到完全地伸展成叶片,有的是连接在一起的叶柄。玻璃杯中的水随着叶片的完全伸展,水也渐渐地变得昏黄,蜇一口时,茶咸味浓重,涩涩地呈苦味。 精通茶道的人都知道,愈苦的愈是上好的茶,“苦”亦同于“甘”,愈甜。 我却只把茶咸味苦涩的茶意为上好的茶。我无法分辨把茶泡浓了算不算是上等好茶,因为它也同样地苦同样的涩。显然不是,因此我根本无法通过品味绿茶来体味生活,才发现品味生活对我来讲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我也只是用茶来解渴。而且还是皱着眉头把茶水喝掉。也许生活也是如此,遇到苦涩时同样地皱着眉头把苦涩吞到肚子里。
第一道茶:涩中生味。仿佛生涩的恋情伊始。 第二道茶:涩味愈浓。处于热恋中。 第三道茶:涩味轻浓。恋情处于一种冷静的平和中。 第四道茶:涩味轻淡。开始步入生活。 第五道茶:色中淡涩。平淡淡生活。 第六道茶:色中无味。生活平淡。 第七道茶:无色无味。 口中隐隐地还是觉得有些轻淡的苦涩滋味。原来每一道茶都会有苦涩的味道,只是浓度不同。就好像不同的生活道路上,有着不同的苦涩。舌头不再打结。 第七道茶水的温度不再烫手了,端起,送到嘴边,也不再烫舌头。却没有喝。我已经喝得很饱了,实在喝不下。我知道,自第七杯茶继续泡,一直泡下去的话,茶水是澄清的。 一对清涩的恋人,彼此相爱到结婚生子,再抚育生子女,女子养大生活,他们会离开这对不再清涩的恋人。就好像一路泡下去的一杯茶,各自是分别的。茶叶是茶叶,茶水是茶水。互相交融不再相互生涩。 在愈发黑的夜里,泡清涩的茶,是寂寞的行为。寂寞的人喝寂寞的茶加倍的寂寞。绿茶的滋味,原来是寂寞的味道。
![]() ![]() ![]() ![]() ![]() 02 maggio 人生自是有情痴 知道林徽因,是因为徐志摩。那个才华横溢、冲动任性的诗人,他的多情,他不顾一切的爱,让这位中国近代史上杰出完美的女性沉迷过,也刻骨地痛过。
走近林徽因,走近她短暂而充满传奇的人生,有一个名字,因为一辈子的坚持,反而比她与徐志摩之间的情感纠葛更让人感动和震撼。
他就是金岳霖教授。一个为了她终生未娶的男人,一个用一生痴爱她的男人,一个不忍看她痛苦抉择而主动退出的男人,一个在她离世多年后依然记得她生日的男人。徐志摩受困于感性的驱使,致使狂烈的爱情之火烧熔了理智。而金岳霖教授自始至终都以最高的理智驾驭自己的感情,显出一种超凡脱俗的襟怀与品格。
柏拉图说:理性,是灵魂中最高贵的因素。爱她,不一定非要得到她。放手,也是一种爱的方式。有时候,深埋在心间的爱反而更炽烈,也更持久。如陈酿的酒,在似水的流年里沉淀出浓郁的芬芳。
金岳霖教授与林徽因、梁思成夫妇一直毗邻而居,并成为他们夫妇终生的挚友。他用自己的高贵品质,赢得了梁思成的信任,也赢得了梁家后辈的尊敬。多少年来,他始终站在她的不远处,默默关注她的尘世沧桑,苦苦相随她的生命悲喜。
那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那种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情的倾慕与忠贞,让多少屈服于欲望的现代人汗颜?
林徽因辞世后,这个沉默了一辈子的男人终于忘情地孩子般的恸哭起来。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舍,所有的不能言说,所有必须的放弃,所有不能告白的痛,都在纷飞的泪雨里倾泻而出。他的痴,他的真,他坚持了一生的爱,让多少人感动莫名,直到今天,不知有多少人还在为他的专情深深地震撼!
用时下流行的眼光来看,金岳霖教授,该是蓝颜中的极品。有知己若此,此生何求?爱她,就成全她。那该是爱的最高境界吧。一个简单的情字,在滚滚红尘里纠缠成多少刻骨的悲欢,演绎出多少旷世的奇缘?从降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开始了爱与被爱。一辈子,就这么被情缠绕,也被情折磨。不能逃离,也无法挣脱。亲情,友情,爱情,人间种种情感的方式,给了我们无数的温暖,也给过我们无边的痛!有人无情,有人痴情,有人深情,有人绝情,有人专情,有人滥情。只要心中有情,就注定要在不断的得到与失去之间徘徊,注定要在追逐与放弃之间抉择。
这一生,谁能躲得过情的苦海?谁能全身心地渡到彼岸?因为生命际遇的无常,因为人性中善变的成分,这世间没有绝对完美的感情,也没有绝对完美的结局。情与情之间,总是要有一个人会受到伤害。
因为感情是一柄双刃剑,舞的再好,也难免不伤到自己,伤到别人。痴情的人,宁愿自己伤,取舍之间,懂得成全;绝情的人,总让别人痛,爱恨转换,冷漠决绝。而多情的人总是讨人喜欢,善解人意,懂得浪漫,知道呵护,常常给平庸的日子带来莫名的惊喜。可是,多情的尺度也最难把握,往前迈一步,就成了滥情。
也有人说:多情之人,其实最无情。他们的爱,总是以自我为中心。想要的,一定不顾一切去得到,他们认为,遇到真爱不追逐,枉过一世。可是这一生,我们不能只为自己而活,有些责任和道义,我们必须背负和面对。他们也很少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衡量,这样的爱是不是对方想要的幸福,这样的爱会不会给无辜的人造成莫名的伤害。很多时候他们在意的,不是天长地久,不是地老天荒。而是炽烈燃烧的激情,怦然心动的邂逅。遇见,追逐,得到,然后两两相忘。如暗夜里的流星,瞬间的完美之后,是悄然的陨落。在每一段感情里,也许他们都是真的,可是,无情的转身与放弃之后,却是不肯背负的责任和牵手白头的承诺吧?
有时候,多情是藏好的毒,不经意地饮下,就是一辈子的痛苦沉沦。相比多情,痴情的人更专情。虽然付出了常常无法得到回报,虽然渴望的梦永远无法画上完美的句号,他们却在自己的世界里留住了永远的幸福。正如金岳霖教授所言,他在乎的是爱一个人的过程,在那个过程里他已经得到了最大的满足。结局,反而显得并不重要了。他在她的心里画地为牢,守住了他的忠贞,守住了她一生的牵挂。等了一辈子,想了一辈子,爱了一辈子,到最后,他依然还能够坚定地说着不悔。他用一生的痴恋,不离不弃的执着,终于让我们相信:这世上,曾经有一双手,真实地触摸过永远。别人眼里的悲剧,也许正是他们自己最大的幸福。人生自是有情痴。金岳霖教授的一生,都在为一个梦想而坚持,无论世事如何变迁,始终不曾改变,在自己追逐的世界里沉醉,沦陷,自成一体。因为失去,所以得到;因为放弃,所以永恒。
徐志摩的爱,是我爱,所以我必须得到;金岳霖教授的爱,是我爱,所以她的幸福成就我的快乐。一个遵从感性的召唤,一个坚守理性的闸门。两种爱都没有错。差异的,也许只是命运的无常与情感方式的取向吧。守住自己的情,坚持自己的痴。只要你觉得满足,那就是真正的幸福。因为感情是男人和女人之间一场没有硝烟的、恒古的战争。在这场战争里,没有谁是永远的输者,没有谁是永远的赢家。爱情是双方的,有一句话说的好,疼痛是踩到了对方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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